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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独家】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征求意见
来源:半岛晨报      时间:2023-03-04 11:00:26

3 月 2 日,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。

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作用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了《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现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。请于 2023 年 3 月 2 日至 3 月 16 日期间,就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具体反馈途径如下:

①邮寄地址: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 51 号

收件人: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处

邮政编码:116001

②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:

首页点击 "互动交流",选择"意见征集",进行意见或建议反馈。

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

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,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龄限制调整如下:贷款期限与抵押房屋房龄之和不得超过 50 年。

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的政策解读

●政策出台目的: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作用。

●政策解读:关于公积金贷款期限有哪些规定?

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,公积金贷款期限最短为 1 年,最长为 30 年,且必须是整数年。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 5 年。

贷款期限与抵押房屋房龄之和不超过规定年限。其中房龄指房屋竣工验收日至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年限。

本次贷款期限与抵押房屋房龄之和由原规定不得超过 40 年调整为不得超过 50 年,放宽了房龄限制。

半岛晨报、39 度视频记者齐媛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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